「希望你們會喜歡我的新歌!」
小仲以前就拿著吉他隨便彈彈唱唱,對於自己喜歡的旋律會一彈再彈,
他說手指就像秒針那樣,停了就喪失掉手指存在的意義,
手指磨著磨著會有麻痺掉的繭長出來,
似乎可與空氣隔絕開來,也隔絕掉家裡的抱怨:
「都三十好幾了,也不找正職,盡挑打工的活幹!」
「好險你沒有女朋友,不然等著跟你扛吉他、吃風!」
不是音樂工作者,也沒參與過什麼音樂性社團,
是個超商店員的他偶爾跟朋友批批貨賣賣網拍的衣服和二手CD,
小仲覺得沒什麼不好,畢竟爸媽有自己的退休金可以養活,
家裡不缺他一份薪水來支撐什麼,
磨久了,父母也懶得說了。
一次跟朋友去lounge bar,
在朋友起鬨下,他帶點挑戰意味地借了臺上表演者的樂器和麥克風,
然後就彈唱了起來,也不是什麼多厲害的技巧,
只是在那些耳熟能詳的歌曲末端都加上一點點自己的隨性,
現場氣氛也相當捧場,
就這樣,被這間bar的老闆問了說要不要來幫個忙,
他也就這樣答應了。
然後他就花更多時間記錄屬於自己的聲音,
在認識吉他的一開始就有本黃黃又厚厚的筆記本,
摸到吉他的時候就有了的,
偶爾哼的歌、偶爾寫下、偶爾改裡頭的內容,
累積速度很慢,卻也是好幾年的東西。
小仲覺得自己像在果凍中游泳的蝌蚪,
尤其是對不會換氣的人來說,
都不曉得什麼時候才會有卓越的進展。
有時就安慰自己或許大部分的人一輩子都是這樣,
擁抱所謂的興趣、所謂的夢想不過是前進一小步就可以的一種拉長戰線的訓練過程,
不會有人催促、也不會有失敗就死掉的狀況,
但還是得努力的讓大家知道他是個正常人、有正當的休閒興趣。
走到這樣是有點可悲的:
只是要讓別人知道自己正常,但家人又不以為他正常,
要培養這興趣,但不夠厲害、沒有信心走到卓越的程度,只好慢慢的走,避免興趣的驟死。
又過了好陣子,
他慢慢把黃色本子的東西弄到bar裡來,
有些客人喜歡那些旋律,
說是想起過去民歌風味的曲子,卻又帶有新意,
幾次表演後,客人問起這歌是哪來的,
他說自己弄的,被追問到有得買嘛?
他覺得自己達到一種成功的境界,
那是有人在意、有人認同、有人想擁有他的東西。
當那些歌的前奏下後、有人也會跟著哼唱時,
他就知道也得換換口味適時的表演新曲子,
每當新曲子演奏後,掌聲和門口的新歌發表紅單都讓他覺得過去的記錄是有價值的。
在眾人誇獎他有才華時,快去選秀、出名、發專輯時,
他自己知道所謂的新歌,都是好幾年前的,
黃色筆記增添篇幅也逐漸被新歌發表的壓力給追上,
他不擔心這小小的成功會不會就被卡住,
眾人認為他是謙遜的當下,
他只覺這是吃老本並繼續表演著時代演替也不會磨掉那些在他心裡的歌。
然後灑杯酒,敬了那些真正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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