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主任、各位同仁大家好,小弟踏入職場才幾年,
能在這裡與各位前輩討論心中感慨實屬榮幸!
前些日子有幸能沾同仁婚姻喜氣,而幫他代了三個禮拜的代導,
也因為代導讓號稱萬年爽專任的我站在不同高度上看到不同的東西,
那是學生的權益。
事情是這樣子的,
那天我問學生們對學校有沒有什麼好建議、有建設性的?
學生除了拉一堆沒什麼正經的以外,
有一件特別的提議:「增加學校的廁所」,
這特別的提議引發我的好奇,
「為什麼要這樣呢?」我問道,
「因為學長都在廁所抽煙。」
「好臭」「對呀,臭死了。」
這些可憐的學生為了躲避不舒服的味道必須繞很遠去上個廁所再回來,
學生的權益何在?
前些日子縣府來文再次強調不准體罰學生,
時間點大概是它縣市有老師掌摑學生的新聞的時候,
縣府來函迅速,並全校傳閱,
這讓我想到之前也有類似的宣導內容是在講學生管教,
可以罰站、可是不能太久,
可以罰寫、可是不能太多次。
這在考慮學生權益的同時,也告訴老師要保護自己,
說穿了,你照這樣做,就不會有問題,
可以顧好老師的權益。
但其他學生的權益在哪?
髮禁不是應該解除了嗎?
我們會希望學生要有學生的樣子、可以整整齊齊、可以專心學習,
所以會規範、給予一個榜樣,
若不行的話就要複檢、就要記警告。
既然要學生有個學生的樣子,那抽煙呢?
舊大樓三樓男廁變成全校學生都知道的吸菸室不是一年兩年的事情,
告知訓導處都有人抽煙也不是八次十次了,
上個禮拜竟然聽到早餐店老闆問生教組長:「你們學生抽煙是有沒有在管?」
外校的都知道我們的學生有在抽煙,
我們都還緘默、默許。
校風的養成有賴各位同仁和學生的努力,
今天看在外人眼中,我們的確相當多元化且兼容並蓄。
我們不能更好嗎?
或許問題在於老師們不敢管、不知道該不該管、或者是:如何管?
看到學生在走廊大聲放著音樂、講著手機,
我只管著走過去,沒有詢問、沒有關切。
有些同仁這麼想:
「因為國中生嘛!總不會殺人放火,很多過錯其實沒那麼嚴重的。」
「累積滿三個大過你也不能把他退學。」
「我自己一個管有意義嘛?學生還嫌其他老師都不管了,你那麼囉嗦?」
所以我們只管作著我們想做的教學工作,
把很多東西都忽略掉了。
眼、不、見、為、淨。
是的,學生的確都會犯錯,也都該給他們自新的機會,
老師其實也會犯錯,我相當害怕今天站起來講話是個錯誤的決定,
被人譏笑我雞婆且被視為眼中釘。
今天不是為了指責行政幹得不好,
而是我們要考慮學生的權益,
穿便服違反校規是因為為了學生的安全著想、不讓校外人士蒙混其中、還是讓學生可以更專心的在學業上不要每天花心思想明天要穿什麼、
還是其實只是為了方便我們管理。
若是後者,那代表只是為了老師們的方便。
如果校規本身只是為了老師方便,實在太不合理。
學生的髮禁讓我們更方便管教學生嗎?還是學生權益影響到教師權威展現的問題?
今天身為教育三環當中相當重要的專業教師角色來說,
若沒有信心可以教、訓、輔學生,就像是醫生對著家屬搖頭一樣令人感到沮喪,
如果學生抽煙已經影響到他自己的健康和其他學生的權益,卻沒有受到應有的處分,
或許我們該考慮「服裝儀容不合格記警告乙次」、「髮禁」這些校規的適切性,
以及「學生攜帶手機等通訊器材應予以管制」等諸多不符合時宜的規定,
以及銷過不符合比例原則的管教辦法。
如果這是個法治世界,如果我們還是要勸導學生向善,
如果「依校規處分」不能達到訓輔學生的目的,
那麼,校規可能需要重新檢視。
今天訓輔工作人力相當吃緊,是因為老師們沒有積極參與,
事實上老師們也不是不管、是不知道該怎麼管,
是不知道在累積滿三大過還能對學生怎樣,
今天不能體罰、人本又不來幫我們管。
我們或許可以討論出一套每個老師都可接受的管教標準或辦法、
或者籌措校規修訂委員會、或者沒什麼結論也沒關係,至少我們有討論過,我有幸可以跟前輩們一同關心過。
至少發出個聲音告訴我你肚子餓了,等一下吃飽飯就忘記,我也可以不用黑掉然後當生教到退休。
我們希望孩子都是良善的。
我們希望孩子都能更懂事、學習更有成效,
我們希望教師更能安心教書,
我們希望共同打造友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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